法院讯(张涛)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来到当事人家中,审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称赞。
此次案件的被告闫某于2023年驾驶车辆与王某的车辆发生碰撞,王某车损共计3000元,被告的保险公司已赔付交强险2000元,剩余1000元始终没有给付,在这起案件的送达过程中,法庭干警了解到在事故发生之后几个月,被告闫某因糖尿病并发症导致双目失明,失去劳动能力,其妻子也没有固定工作,家庭经济条件急剧恶化,无力支付赔偿款。承办法官在考虑到闫某的特殊情况之后,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办案团队驱车来到贾某家中展开庭审活动。

庭审中,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与远在长春的原告代理律师进行沟通,闫某哽咽陈述:“我现在看不见东西也没有劳动能力,我爱人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治病花光了积蓄,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原告保险公司代理律师也对闫某的境遇表示同情,但强调公司仍要依法追偿,法官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出发,一方面向原告释明《保险法》代位求偿权的立法本意是保障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但本案中被告的现实困境可能导致调解难以执行;另一方面,引导被告闫某诚恳表达歉意,并提出分期履行的可行性方案。经多次沟通,原告代理律师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后,原告同意将赔偿金额减免200元,并允许闫某于2025年9月30前给付完毕。原告代理律师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当庭与闫某签署调解协议,闫某连声道谢:“感谢法官为我们老百姓着想,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
这件纠纷案结事了,但司法关怀的脚步未停。近年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温暖一方”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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